转教务处:关于补交2007-2008(2)重修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31      浏览次数:214

各位学生: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收费工作已经结束,经查仍有少部分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现定于
4月2日(周三)9:30-16:00 再组织一次收费工作,地点:财务处。
  望未交重修费的学生按时缴费,过期不交,将取消考试资格。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 
   200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