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03-12      浏览次数:224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除要求全体指导教师和毕业班学生继续按以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要求进行外,本学期学校和二级学院将加强质量监控体系的运作,并将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情况进行随机检查。要求各位指导教师将每周固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时间和地点报给各系,并汇总报学院和学校教务处,以利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落实和检查。
各位指导教师应按上报的时间和地点认真负责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指导时间和地点的指导教师应事先向二级学院申请(申请表可在计信院网页上下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是正常的教学工作,未经申请与批准擅自更换指导时间和地点将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需要用到二级学院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应给予满足。二级学院开放406实验室,时间为每周一-周五、9:30-16:00。需要在开放实验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和教师应事先到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进行申请登记,申报所需实验设备和具体使用时间以便实验中心落实安排。
各专业系要认真大力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要求每二周至少开展一次并做好教学研究活动的参加人员、主题和发言记录。教学研究活动要结合学科、专业建设、主干课程建设进行深入和广泛地讨论与研究,主干课程要召集相关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多方位研究和探讨。
各专业系要根据专业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专业毕业设计要求、安排等实施细则,包括:1)本专业毕业设计总体安排;2)对毕业设计指导的要求;3)对毕业设计学生的要求;4)对校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要求;5)实施全过程质量保障和监控的具体措施。请各专业在3月21日前将电子稿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的毕业设计总体安排、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论文撰写规范和要求见二级学院网页。
关于在南汇校区进行教学研究活动和毕业设计指导的南汇津贴发放标准正在研究和制订过程中。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08-3-12


附件:毕业设计临时调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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