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育龄职工基本信息一览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7 浏览次数:225
为规范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健全信息登记制度,学校计生办拟定《育龄职工基本信息一览表》,烦请学校所有未婚、已婚准备生育或有16岁以下子女的男女教职工(包括外来工作人员),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准确填入表内,便于我们了解掌握情况,更好为教职工服务。(表格见附件)
2010.5.17.
点击下载 附件1、育龄职工基本信息采集表.doc(42KB)
点击下载 附件2、育龄职工基本信息一览表.xls(2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