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年度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7      浏览次数:94

   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已正式开始,请各院系及时开展此项工作。
  生源地助学贷款于此项工作无关!!!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手续另行通知。

本年度工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
请毕业班辅导员通知“贷款学生名单”中计划于今年毕业的学生开始今年还款手续办理
学生工作群内有“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可自行下载使用
学生提前还款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在5月10日前办理好提前还款的学生不需要再参加还款确认后续工作,但各学院汇总电子表格内要记录其信息。
对于提前还款银行没有特殊限制,随时可以提出申请,但并不是把钱存入银行卡就算是还清贷款,必须携身份证和银行卡去经办银行“还款部”填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取得"结清单" 后,学生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提前还清贷款学生登记表”注销贷款记录。
  如果准备毕业前还清贷款请务必在5月10日前办理,并及时来学校登记,以防银行和学校记录数据不匹配,影响离校手续的办理。
不可以部分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偿还所有本金(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毕业后也可提前还款,但要支付利息(毕业后至还款日产生的利息)。提前还款必须去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不可异地还款。

第二阶段
统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准备今年毕业且有贷款同学到各学院统一领表填写后交到辅导员处,各学院汇总并登记电子表格。学生毕业离校后(7月1日)开始正常按月还款。
注意:凡是辅导员未看到学生提供银行开具的“结清单”都必须要求学生办理还款确认表格。

第三阶段
办理展期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
因休学,延长学年,攻读本校研究生,专生本等继续在本校学习贷款学生的可以办理展期(延期还款)
具体手续请(6月1日至6月10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注:电子汇总表请于6月1日之前发往资助邮箱!谢谢
  EXCEL表请见附件

关于非正常离校学生办理还款的特别说明
1,因退学、开除、出国、考取插班生、转学等原因离校的学生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后,凭银行开具的“结清单”前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后续手续离校。
2,对于申请过贷款的学生毕业前有经济能力也自愿提前还清贷款的,可在统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前自行前往中国银行杨浦支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平凉路1128号),一次性还清贷款后, 携“结清单”前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注销登记手续。还清贷款后不用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5,对于考取本校研究生、专升本、延长学年、休学(今后继续在本校学习)无能力还款的学生,可前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展期还款手续”
6,对于考取外校研究生,专升本的学生视同“正常毕业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不可以办理“展期还款”。
7,对于参军,支教等原因离校的有贷款学生请前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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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平凉路1128号,近兰州路 中国银行2楼 个人金融部
联系人: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