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1 浏览次数:194
一、评选对象
当年在校的高等学校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及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凡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安排
1.申请学生下载《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填好后电子版打印,于6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
2.学院初审后,将评选出的1名候选人结果公示
3.学校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候选人进行评审公示。公布推选出的1名候选人结果,同时上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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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
点击下载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评审表.doc(59.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