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上海电力学院实验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4      浏览次数:241

2008年度校级实验教改项目和2007年度延期实验教改项目验收工作定于3月份开始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项目申报书所列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要详实撰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以附件2为模板列出项目验收材料目录,其中项目编号可由《上海电力学院实验教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3)查实。根据不同的实验教改内容提交支撑材料,若支撑材料太多可以刻光盘汇总提交,验收答辩除了准备ppt讲稿文件,还应准备有代表性的纸质材料供专家组评阅,如有需要到实验室检查实物装置。


  二、在申报书中有论文指标的项目,要提早核实能否完成,若因向外投稿周期较长而不能完成预定目标,建议先向学校《高教研究》投稿,既完成项目设定的目标,又不影响再对外投稿,请欲投稿的教师务必给《高教研究》编辑部留出至少一周以上的审稿时间以保证在验收前确认是否录用,项目验收时需出示论文期刊原件或论文录用证明。本次项目验收工作全部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补交的论文录用证明。《高教研究》的投稿信箱:dlgjyj@shiep.edu.cn ,联系人:程乃蕾,电话:65430410-239 或 13371896587 。


  三、若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验收答辩的项目,须在3月19日前由项目负责人递交《实验教改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经项目所属部门核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转至下一年度验收。根据《上海电力学院课程建设与教改项目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延期项目和验收不合格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新年度教改项目的申报;2007年度的延期项目不可再度申请延期,若仍不能完成或验收未通过项目将予以中止,其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学校教改项目。


  四、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3月19日前将结题验收报告书交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处)审核。要求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处)于3月23日将审核并签署意见的验收报告书及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统一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将于3月26、27日两天对附件3所列的全部教改项目进行验收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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